“梁鸿尚节”译文及注释
译文
梁鸿虽然家庭贫困,然而他推崇礼节,广泛阅读(书本),没有不通晓的(事情)。并且他不死记硬背章句。读完书,就到上林苑放猪,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,蔓延到别人的房屋。梁鸿就寻访被烧到的人家,问他损失的财物,用自己全部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。但房屋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很少,梁鸿说:“我没有别的财富,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。”主人同意了。(梁鸿)于是勤奋做工,从早到晚从不松懈。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,于是就一同责备批评那家主人,并且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。因此,(主人)开始敬佩梁鸿,把猪还给他,梁鸿没有接受,返回自己的家乡 。
注释
而:表顺连,不译
尚:崇尚、推崇
览:阅览
通:通晓
延:蔓延
不为章句:为,著述;不死记硬背一章一句
毕:此指读书结束
上林苑:古宫苑,在今河南洛阳市东
其主:其,其中
犹:还
牧:放养牲畜
舍:房屋,住所
去:离开
恒:平常,普通
责让:责备批评
豕(zhì):猪
偿:偿还
许:允许,同意
他:别的
因:于是
见:看见
还:归还
执勤:执守做工
懈:松懈
耆老:老人,耆,老
曾误遗火: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
愿以身居作: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
悉推豕偿之:了解后把自己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
称鸿长者: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
“梁鸿尚节”鉴赏
范晔简介
南北朝·范晔的简介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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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翁失马
近塞上之人,有善术者,马无故亡而入胡。人皆吊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为福乎?”居数月,其马将胡骏马而归。人皆贺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能为祸乎?”家富良马,其子好骑,堕而折其髀。人皆吊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为福乎?”居一年,胡人大入塞,丁壮者引弦而战。近塞之人,死者十九。此独以跛之故,父子相保。故福之为祸,祸之为福,化不可及,深不可测也。
送东阳马生序
余幼时即嗜学。家贫,无从致书以观,每假借于藏书之家,手自笔录,计日以还。天大寒,砚冰坚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。录毕,走送之,不敢稍逾约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,余因得遍观群书。既加冠,益慕圣贤之道 ,又患无硕师、名人与游,尝趋百里外,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。先达德隆望尊,门人弟子填其室,未尝稍降辞色。余立侍左右,援疑质理,俯身倾耳以请;或遇其叱咄,色愈恭,礼愈至,不敢出一言以复;俟其欣悦,则又请焉。故余虽愚,卒获有所闻。
当余之从师也,负箧曳屣,行深山巨谷中,穷冬烈风,大雪深数尺,足肤皲裂而不知。至舍,四支僵劲不能动,媵人持汤沃灌,以衾拥覆,久而乃和。寓逆旅,主人日再食,无鲜肥滋味之享。同舍生皆被绮绣,戴朱缨宝饰之帽,腰白玉之环,左佩刀,右备容臭,烨然若神人;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,略无慕艳意。以中有足乐者,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。盖余之勤且艰若此。
今虽耄老,未有所成,犹幸预君子之列,而承天子之宠光,缀公卿之后,日侍坐备顾问,四海亦谬称其氏名,况才之过于余者乎?
今诸生学于太学,县官日有廪稍之供,父母岁有裘葛之遗,无冻馁之患矣;坐大厦之下而诵《诗》《书》,无奔走之劳矣;有司业、博士为之师,未有问而不告,求而不得者也;凡所宜有之书,皆集于此,不必若余之手录,假诸人而后见也。其业有不精,德有不成者,非天质之卑,则心不若余之专耳,岂他人之过哉!
东阳马生君则,在太学已二年,流辈甚称其贤。余朝京师,生以乡人子谒余,撰长书以为贽,辞甚畅达,与之论辩,言和而色夷。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,是可谓善学者矣!其将归见其亲也,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。谓余勉乡人以学者,余之志也;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者,岂知余者哉!
狼三则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工之侨献琴
工之侨得良桐焉,斫而为琴,弦而鼓之,金声而玉应。自以为天下之美也,献之太常。使国工视之,曰:“弗古。”还之。
工之侨以归,谋诸漆工,作断纹焉;又谋诸篆工,作古窾焉。匣而埋诸土,期年出之,抱以适市。贵人过而见之,易之以百金,献诸朝。乐官传视,皆曰:“希世之珍也。”
工之侨闻之,叹曰:“悲哉世也!岂独一琴哉?莫不然矣!而不早图之,其与亡矣。”遂去,入于宕之山,不知其所终。
战城南
战城南,冲黄尘,丹旌电烻鼓雷震。
勍敌猛,戎马殷,横阵亘野若屯云。
仗大顺,应三灵,义之所感士忘生。
长剑击,繁弱鸣,飞镝炫晃乱奔星。
虎骑跃,华眊旋,朱火延起腾飞烟。
骁雄斩,高旗搴,长角浮叫响清天。
夷群寇,殪逆徒,馀黎落惠咏来苏。
奏恺乐,归皇都,班爵献俘邦国娱。
曹司农竹虚言
曹司农竹虚言,其族兄自歙往扬州,途经友人家。时盛夏,延坐书屋,甚轩爽,暮欲下榻其中。友人曰:“是有魅,夜不可居。”曹强居之。夜半,有物自门隙蠕蠕入,薄如夹纸。入室后,渐开展作人形,乃女子也。曹殊不畏。忽披发吐舌作缢鬼状。曹笑曰:“犹是发,但稍乱;犹是舌,但稍长,亦何足畏?”忽自摘其首置案上。曹又笑曰:“有首尚不足畏,况无首也。”鬼技穷,倏然。及归途再宿,夜半,门隙又蠕蠕,甫露其首,辄唾曰:“又此败兴物耶?”竟不入。
地震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;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相顾失色。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;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
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河水倾泼丈余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;某家楼台南北易向;栖霞山裂;沂水陷穴,广数亩。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